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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缉犯伙同牌友夜盗手机近500部

2008-04-17 源自:海峡网-厦门日报 网友评论 0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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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一次盗窃,我成为网络通缉犯,不得不隐姓埋名多年,也先后交了4位自己深爱的女友。事实上,至今没有一位女友知道我的真实姓名,我欠她们太多了。”阿轩(化名)已经27岁,看起来男人味十足,性格也开朗。

  “我不能爱她们太久,不多久我便会找各种借口提出分手,因为我知道自己迟早会有进监狱的一天。”从走进看守所的那一天起,阿轩开始释然——因为从此不需要再背负沉重的情感包袱。

  一次输掉20多万

  阿轩出生在贵州大山里的一个小山村,向往外面的精彩世界,他到绍兴打工,凭借聪明才智,当上了包工头,日子也一天天好起来。可业余生活实在无聊,阿轩开始了赌博,没想到一次狂赌让他输掉20多万元,甚至还欠下一些债务。

  为了生存,阿轩重新当起打工仔,“包工头找出各种借口把我赶走”,阿轩说,他干了20多天,包工头才给他几百元,没几天他就把钱花了个精光。从那后,他的肚子时常挨饿,“盗窃”念头在阿轩脑海里时常闪现出来。

  2004年4月的一天,阿轩第一次“出手”,没多久就因涉嫌盗窃罪被绍兴警方抓获归案,之后他被判刑两年。

  一夜偷走20多万

  出狱后生活无着落,2006年8月,他把目标“瞄准”一家大公司的老总——一夜之间从那个老总的办公室里偷走黄金、钻戒、钱财等物,价值20多万元,不久他便成为全国“网络通缉犯”,过上了隐姓埋名的逃亡生涯。

  2008年1月28日凌晨,也就是阿轩来厦门游玩的第二天晚上9时许,阿轩与过去的牌友不期而遇,第三天凌晨,阿轩和老乡、牌友等6人,深夜携带撬具、戴上羊毛套、手套,窜至集美区一家手机店,阿光负责叫车接应,阿林负责望风,其余四人负责撬门进入手机店偷窃手机。这些人翻箱倒柜,从三楼到二楼,再到一楼,并在一楼的仓库里发现了将近500部手机,总价值高达47万余元。

  被通缉的这些日子,他先后交过4个女友。“她们连我的真实姓名和做什么工作都不清楚,我总以自己生意忙为借口,即使行踪不定她们也不会怀疑。她们万万没想到,我的个人资料都是假的。”阿轩叹息说,“其实,我也有理想,既有高收入,又能夫妻团聚,何乐而不为呢?”

  家庭冷漠令他再次犯罪

  可因为曾犯过罪,所以他难以找到工作,知道底细的人更不愿意跟他交朋友。2006年刑满释放后的他,无法感受到真情和温暖,更对今后的生活感到茫然。

  “好好改造吧,我们等你回来”,这是入狱前父母的叮嘱,不知多少次在他耳边回响。可当他真的从监狱回来了,眼前的一切又是那么陌生:父母几乎放弃了他,每天回到家,看到父亲冷淡的样子,阿轩的心又一下子凉了。

  阿轩只好背井离乡,成天在外当小混混,结交牌友赌博,并再次铤而走险进行盗窃,才造成了今天的结局。

  【忏悔者说】

  真情相爱更添我负罪感

  几次盗窃和赌博狂输之后,我感觉自己成了魔鬼,每天都生活在悔恨和担忧之中。起初走近赌场会让人有侥幸心态,走进去后,才知道里面是地狱。

  这么多年来,我从来都是一厢情愿地认为,欺骗了女友也没损失什么,因为我每个月都会主动给女友们上交一些生活费,不定时还会给她们送些珍贵的礼物。可自从最后一个女友向我真情表白,我知道女友已深深爱上我了,并且她的父母正在筹钱,准备买房子帮我们在厦安家落户,也同意我们今年下半年结婚。

  想到这些,我真是后悔,良心时常遭到谴责。

  没想到这一天来得那么快,当我还没来得及享受婚姻和家庭带来的幸福时,一副冰冷的手铐就套在了我的手腕上。

  当着我最深爱女友的面,警察把我逮捕了,此时,我内心深处有一种莫名的懊悔感,这种感觉很复杂,不仅仅对女友,还有对自己的责难。

  在看守所的这段时间里,我的脑海里时常会闪现曾经与女友朝夕相处的日子,这些生活片段让我留恋和怀念,它们像一一张张底片,在我心里逐渐清晰。

  父母如今也已50多岁了,我不恨他们,我多么希望生活能再给我机会,我会在法庭上主动坦诚自己的罪行。

  我一定会在监狱好好改造,争取减刑,早日走出监狱。

  【检察官提醒】

  走出监狱需要关爱

  文中阿轩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两年,出狱后来厦门又立即作案。类似刑满释放人员再次犯罪现象十分突出。他们在服刑完毕后,回归到隔绝了几年甚至十几二十年的社会,不但对社会感到陌生,还往往受到歧视,“前科”烙印时刻伴随着他们。生存权、工作权、再教育权、隐私权等得不到有效保障,缺乏家庭关爱,经常与狱友联系,很容易让刑满释放人员再次滑向犯罪深渊。

  对刑满释放人员给予必要的帮扶救助是世界各国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措施之一。家庭关怀十分重要。来自家庭的关怀能够帮助他们重新鼓起生活的勇气。在他们感到茫然和痛苦的时候,家人应该及时发现并关心帮助他们,使其实现思想上的平稳过渡。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使群众减少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偏见和歧视,正常与其交往,从而减轻这类人员的逆反心理和仇视社会的思想,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减少重新犯罪案件的发生。

  各级政府、各部门也在积极实施安置帮教。对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给予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引导、扶持刑释解教人员实现就业,解决生活出路问题;创办经济实体和基地过渡性安置刑释解教人员。

  当前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负责对服刑在教人员、尚未就业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劳动技能培训,对合格者发放技术等级证书;对参加待业保险的核发失业救济金。司法行政机关和劳动部门共同开办以第三产业为主的经济实体,予以就业前的过渡性安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依法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和开办其他经济实体的刑释解教人员,免登记、证照和管理等各项行政性收费。

  此外,税务部门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刑释解教人员依法减免所得税。银行对从事生产经营的刑释解教人员给予小额贷款扶持。民政部门鼓励、扶持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兴办的经济实体安置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出狱前的回归教育要更全面。对监管部门来说,应进一步做好犯人出狱前的心理辅导,帮助他们从心理上与社会接轨,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文/本报记者 郭桂花 通讯员 吴圆

转自于 iT粉丝网_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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